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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修政策

1.北京宏正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宏正腾达”)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对产品本体(不含配件、电源变压器、线材)依本服务内容提供三年保修服务。

2.产品因意外或人为不当使用或未经授权维修等非依使用手册使用而造成产品损坏者,则不在北京宏正腾达保修范围之内,北京宏正腾达得向客户酌收产品维修服务费用。

3.维修产品在保修期间内因维修零件短缺者,致北京宏正腾达无法提供原产品之维修服务时,北京宏正腾达得提供与客户设备兼容之同级或升级产品取代保修义务。更换产品之保修期间计算接续原维修产品。

 

◎保修期之计算与依据
保修凭证:客户须提供该产品之购物发票(或购买证明)及该产品所附之保证书(需盖有店章)作为保修计算之依据。若客户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将依照该产品之序号S/N(原厂出货日期)来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限认定:保修期是从产品购买日(需开立有效购物发票或购买证明)当日起计算。保修期最后一天若是国定假日,则以次日为保修期的最后一天。
 
◎有限保修服务
北京宏正腾达对客户送回的维修产品有应尽之维修义务。在产品保修期内且依使用手册使用仍有瑕疵的退货维修,客户无须负担任何维修人工成本及零件更换的费用;若送回维修产品已超过产品保修期,或有不适用保修条款之情形(请参阅『非保修范围』),各项维修与更换之服务将酌收费用(含维修及运费)。
 
◎非保修范围
如有任何产品损害或瑕疵系非可归责于北京宏正腾达事由者,则不在保修范围内。非可归责予北京宏正腾达事由,包括且不限于下列事由:
因天灾、地震、雷击、异常电压、环境因素而发生之故障或毁损者。
重贴、伪造、变造产品序号条形码,或条形码遭毁损而无法辨识保修期限者。
自行或委托未经原厂授权维修之厂商拆卸、改装或更换非原厂零件。
未按使用手册规定操作或因人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者:包括但不限于不当之放置致产品浸水、腐蚀、掉落、挤压或露在异常之温度、湿度环境下。
产品本体内外之消耗品: 如电池、传输线....等消耗品。
产品本体以外之附配件: 如纸盒、说明书....等附配件。
 
◎完修时间
北京宏正腾达于收到维修品后,北京宏正腾达之客户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会根据产品问题与当地维修零件备料情况,告知客户预定完修时间并于维修程序完成后主动通知客户。
 
◎软件有限保修
针对强化产品功能与特性,北京宏正腾达会不定期提供新版韧体供使用者下载及公告产品相关信息于K博士网站http://www.kboshi.cn,请自行查阅更新。同时北京宏正腾达对客户日后自行安装的任何软件及可能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限制
北京宏正腾达不保证产品适用于任何用途,即非原产品使用手册上所列之外的特定用途,且本有限保修取代所有法令、普通法、贸易惯例、交易习惯所规范之担保、保证、条件、条款、承诺及义务(包含适销性保证),该等担保均于法律许可之范围内全部排除。对于产品购买者或其它第三者因产品瑕疵而产生的其它必然、间接、附带损失,例如收益的损失、营业投资的损失、商誉的损失或企业相互关系的阻碍等,并无任何义务赔偿。宏正并不负担因为本身产品导致其它设备损坏或故障的赔偿义务。
 
◎超过保修期限后付费维修之注意事项
产品维修费用包含零件费、维修服务费与运费。
服务中心会在开立维修单前先与客户联系,告知可能维修费用,并询问客户是否同意付费进行维修。
如果服务中心判定该送修品需付费修理,但是客户放弃维修时,需至原维修点取回送修品,服务中心将不负该送修品保管与运送之责。付费维修之零件部分将提供自维修后一年之保修。
因产品配件、电源变压器、线材不在保修之内,若有客户有维修需求则需另外付费。